捷克(捷克共和国),位于中欧,是一个内陆国家,东邻斯洛伐克,西接德国,南界奥地利,北与波兰接壤。捷克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是中欧的重要经济体之一。首都布拉格是捷克共和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捷克拥有高度发展的工业和服务业,尤其以汽车、机械、化工和电子产品制造闻名。捷克共和国是欧盟成员国之一,总面积约78,871平方公里,人口大约为1,070万,使用捷克克朗(CZK)作为法定货币。
基础信息
首都:布拉格 Prague
时区:GMT+1
语言:捷克语
货币代码:CZK
工资和税收
最低工资要求
自2024年1月1日起,基于40小时工作周的最低月薪为18,900捷克克朗。自2025年1月1日起,基于40小时工作周的最低月薪将提高至20,800捷克克朗。
个人所得税
如果员工在捷克共和国有永久住所,或者在一个日历年内在该国居住至少183天,则被视为捷克税务居民。
税务居民需就其全球收入缴纳捷克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仅需就其捷克来源的收入缴税。
某些雇主提供的福利可以从收入中排除。这些包括雇主为员工提供的退休金和人寿保险计划的缴款、个人发展项目的价值、股票销售(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以及雇主提供的休闲、文化、医疗、教育、体育和度假设施的价值。在某些情况下,这些排除收入的福利有一定的价值上限。
对于收入不超过国家适用平均工资48倍的部分,征收15%的个人所得税;对于超过该阈值的部分,征收23%的税率。所得税按照累进税率计算。
年度总收入 | 税率 (%) |
不超过 CZK 131,901 | 15% |
超过 CZK 131,901 | 23% |
雇主成本
雇主成本通常估算为员工工资的34%。
• 社会保障 – 24.8%
• 公共医疗保险 – 9.0%
• 工伤保险 – 0.186%
一次性费用:
• 入职体检费用:500-1000捷克克朗
• 设备津贴:500捷克克朗
加班费
捷克共和国的标准工作时间为每周40小时。捷克的雇主在补偿员工加班时有两种选择。他们可以选择支付员工常规工资的125%,或者提供相同数量的休息时间来弥补加班。
通常情况下,加班每周最多可为八小时,每年最多150小时。经员工同意,可以允许额外的加班,前提是一个工作周内的平均加班时间不超过26周期间的每周八小时。
管理层员工可以同意将加班工资纳入其常规工资中。普通员工可以同意将工资中包括每年最多150小时加班的补偿。
强制奖金
奖金制度在捷克共和国很常见,但没有具体的规定或标准来管理这些奖金。
休假政策
假期按小时计算,作为年度基本假期、员工设定的每周工作时间和日历年中的周数的乘积来计算。
每年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每周设定40小时工作时间的,享有160小时的年假。如果员工没有为雇主工作完整的日历年,但至少工作了四周,则有权按比例享受年假。在这种情况下,员工每工作一周,有权享受年假总额的1/52。
雇主可以与工会协商确定假期的具体安排。雇主必须至少提前两周通知员工假期安排。如果雇主未能在次年的6月30日之前指定假期的具体时间,员工有权自行指定假期的时间。
产假
在过去的2年中至少累积了270个日历日的病假保险的员工,享有28周的带薪产假,若为多胞胎出生,则产假延长至36周。产假最早可从预产期前6周开始。员工在此期间将获得相当于70%评估基数的补贴,每月最高不超过49,440捷克克朗,由社会保障支付。评估基数的计算基于过去12个月的总收入除以该期间内的日历天数。此外,女性员工在双胞胎或多胞胎的情况下,产假可延长至37周,其中14周为强制休假,且至少6周需在分娩后休完。死胎的母亲有权享受14周的产假,而收养孩子的母亲则可享受22周的产假,若为多胞胎收养,产假可延长至33周。
在分娩后的六周内,雇主不得解雇或停职员工。雇主在女性员工怀孕期间或产假期间不得解除其劳动合同,除非公司关闭。此外,正常工作时间的女性员工有权在每班工作中享受两次半小时的休息,直至孩子满1岁;此后,母亲可在接下来的三个月内享受每班一次半小时的休息。如果女性员工为兼职工作(但每周工作时长至少为正常工作时长的一半),她同样有权每班休息半小时,直到孩子满1岁。如果怀孕的员工在夜班工作并要求转为白班,雇主必须同意其请求。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女性员工在生育期间的权益,确保她们在工作和家庭之间获得平衡,同时为雇主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框架以避免潜在的劳动纠纷。
陪产假
父亲有权在孩子出生或收养后的六周内享受七天的带薪陪产假。陪产假期间,员工将从国家获得约70%的工资。父亲必须在开始陪产假前的两年内,工作满270天的有保障工作。
年假
全职员工每年有权享受20个工作日或160个工作小时的带薪休假(PTO)。带薪休假每月累积1.67天或13.3个工作小时。员工入职2个月后有资格获得年假。
对于兼职员工,带薪休假根据每月工作小时数累积。
病假
如果员工因病或受伤无法工作,雇主必须支付病假津贴,直到员工无法工作的第4天至第14天。病假津贴为员工平均工资的60%。在员工无法工作的前14天内,雇主有权检查员工是否遵循医生的指示。如果员工违反治疗方案,雇主可以减少病假津贴,或者在严重违约的情况下完全拒绝支付病假津贴。
从员工无法工作的第15天开始,政府将支付病假津贴。员工可以享受最多74天的带薪病假,具体支付安排如下:
期间 | 支付比例 | 付款人 |
第0 – 14天 | 基本工资的60% | 雇主 |
第15 – 44天 | 基本工资的66% | 社会保障 |
第45 – 74天 | 基本工资的72% | 社会保障 |
其他假期
父母假
母亲和父亲可以享受最长至孩子三岁生日的父母假。符合资格的父母可以领取父母津贴;在领取津贴的同时,父母可以全职或兼职工作。父母可以同时享受父母假,但只有一方有权领取父母津贴。
个人假
根据政府法令第590/2006号,员工必须在特定事件发生时被批准休假。这些事件包括医疗检查、结婚和生育,以及直系亲属的去世和葬礼。此外,雇主还必须批准员工因履行公职和其他公共事务的责任而无法在工作时间外完成的工作。
员工自动获得休假以履行强制性兵役和参加与工作相关的培训。
法定假日
带薪休假
如果员工在节假日需要工作,员工有权选择休假补偿日,或者获得相当于工资200%的补偿。
公共假期
假期 | 日期 |
New Year’s Day | 1.1 |
Good Friday | 3.29 |
Easter Monday | 4.1 |
Labour Day | 5.1 |
Liberation Day | 5.8 |
Saints Cyril and Methodius’Day | 7.5 |
Jan Hus Day | 7.6 |
Czech Statehood Day | 9.28 |
Independence Day | 10.28 |
Freedom and Democracy Day | 11.17 |
Christmgs Eve | 12.24 |
Christmas Day | 12.25 |
Second Day of Christmas | 12.26 |
福利政策
捷克共和国的雇主负责社会保障和工伤赔偿的扣除与支付。社会保障由捷克社会保障管理局管理,涵盖了养老金保险基金、国家失业保险基金和病假保险基金。
社会保险
捷克公司雇用的个人需要缴纳社会保障税。强制性缴款是根据个人的总薪酬计算的。该金额包括大部分员工福利和津贴。需缴纳所得税的收入通常需缴纳社会保障和健康保险制度。
雇主的社会保险缴费率为24.8%,健康保险缴费率为9%。
员工社会保险缴费率为7.1%,健康保险缴费率为4.5%。
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由捷克社会保障管理局负责管理。雇主每三个月向工伤赔偿基金缴纳费用,缴纳金额根据行业和评估的风险水平有所不同。
雇佣概况
合同类型
雇佣合同可以是无固定期限的,也可以是有固定期限的。固定期限的雇佣协议不得超过三年,并且可以续签两次,除非自前一份协议终止以来已经过了三年。
雇佣要求
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并由双方签署。合同可以使用捷克语,也可以是双语的。合同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 员工的姓名
- 员工开始工作的日期
- 雇佣期限
- 员工将从事的工作类型(工作描述)
- 员工将工作的地点
- 合同的终止条件
其他信息可以包含在雇佣合同中,或在雇佣开始后一个月内由雇主提供给员工的工作描述中。合同可以包括关于假期、终止、工资、工作时间和出差的条款。
雇佣关系从雇佣合同中规定的日期开始。如果员工无故未在约定的日期开始工作,或未在一周内通知雇主未报到的原因,雇主可以撤销雇佣合同。
15岁以下的儿童,或超过15岁但未完成义务教育的人员,通常不得被雇佣,除非从事艺术、文化、广告或体育活动。
背景调查
雇主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与特定工作相关的犯罪记录,以及工作推荐信。雇主必须要求员工在正式开始工作前进行体检;如果没有进行体检,则员工将被视为不具备工作能力。
竞业禁止协议
根据捷克法律,雇主和员工之间可以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并且该协议在雇佣关系终止后最多可以持续一年。前员工在竞业禁止期间有权获得至少50%的平均工资。
竞业禁止的限制可以通过违约条款强制执行。违约金的金额必须与竞业禁止条款的条件相符,并且一般情况下,如果违约金不超过员工因未竞业而未支付的总报酬的两倍,则该违约金金额被认为是合理的。
试用期
试用期是强制性的。最低试用期为60天。
普通员工的试用期最长可达三个月,管理人员的试用期最长可达六个月,并且可以包含竞业禁止条款。
工作时间
正常工作时间每周不得超过40小时。
某些类别的员工有较短的每周工作时间限制,包括在矿业行业地下工作的员工,其每周工作时间为37.5小时;对于实行连续或三班制的雇主,员工每周工作时间为37.5小时;而实行两班制的雇主,员工每周工作时间为38.75小时。
员工在连续工作六小时后必须获得至少30分钟的休息时间用于用餐和休息,未成年员工在连续工作四个半小时后也需休息。休息时间不能安排在工作时间的开始或结束时。
两班之间的连续休息时间必须至少为11小时,且应在每个连续的24小时内完成。每周的连续休息时间必须至少为35小时,且应在每七个连续日历日的期间内完成。
工作绩效协议是支付工资的雇主与履行工作的员工之间的合同。这些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并明确要完成的工作、工作时间、支付的工资以及协议的期限。每年不得超过300小时。在正式雇佣关系之外的工作时间平均不得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一半。
雇主必须保留每位员工的与工作相关的伤害记录和工时记录,包括加班和夜班工作时间。
薪资支付
工资通常在固定的发薪日通过银行账户转帐支付。工资是根据所完成的工作支付的,最迟在下个月支付。
雇主必须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工资,并且必须提供书面工资单,列明适用的工资标准、工资等级、支付日期、已支付的工资及扣除项。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并且除非与员工另有约定,否则应在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场所支付。
工资通常在固定的发薪日通过银行账户转帐支付。工资是根据所完成的工作支付的,最迟在下个月支付。
雇主必须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工资,并且必须提供书面工资单,列明适用的工资标准、工资等级、支付日期、已支付的工资及扣除项。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并且除非与员工另有约定,否则应在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场所支付。
工资单
在每月工资发放日,雇主必须向雇员发出书面文件。这必须包括有关个人工资组成部分和扣除额的信息。如果员工提出要求,则必须出示用于计算工资的所有文件。
解雇
终止要求
在捷克共和国,如果雇主以最低通知期终止合同,则解雇必须书面。对于无固定期限的合同,雇主必须说明终止雇佣的原因。
合规的解雇包括:
- 员工自愿离职
- 雇主单方面根据以下情况解雇:
- 业绩不佳
- 试用期内无需通知
- 没有通知的纪律性解雇
- 合同到期
对于固定期限的合同,终止可以没有原因解雇时的报告要求:在解雇员工时,雇主必须向区社会保障管理局(DSSA)报告以下信息:
- 雇佣类型;
- 雇佣期限;
- 养老保险期;
- 平均或预计的月净收入;
- 解雇或裁员支付的赔偿,包括是否已支付;
- 解雇的方式和理由。
雇主必须在解雇员工后的八天内向DSSA提供上述信息。未按时报告可能会被罚款,最高可达20,000捷克克朗。
通知期
- 最低通知期为60天,管理岗位的通知期可延长至180天
员工遣散费
在捷克共和国,由雇主单方面解聘的员工有权获得解聘费。解聘费将取决于工龄:
• 1年雇佣期:1个月的总工资
• 2年雇佣期:2个月的总工资
• 3年以上雇佣期:3个月的总工资
如果员工认为解雇不公平,他们有权向法院上诉以增加解聘费。
数据保护与隐私
员工数据
2018年5月25日,《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取代了数据保护指令,成为欧盟数据隐私的主要法律。GDPR 规定了员工数据处理的最低要求,并允许欧盟成员国制定更为严格的地方性法律。集体谈判协议或劳动合同中也可以设定更严格的要求。有关更多信息,请参见《重点关注:国际隐私法律》。
2019年,捷克共和国颁布了一部新法律,全面替代了现行的捷克数据保护法,并对GDPR做出了一些地方性豁免和例外规定。
员工监控与监视
雇主不得通过公开或隐蔽的监控(监视)、截取(包括录音)员工的电话或检查员工的邮件(包括电子邮件),除非该活动的性质要求这么做。如果监控是不可避免的,雇主必须明确通知员工监控的范围和实施方法。
如果雇主未通知员工隐蔽的视频监控、电话录音或电子邮件检查,雇主可能会被罚款。
根据GDPR,雇主只能在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对员工进行监控。合法依据包括预防员工不当行为、阻止犯罪、确保健康与安全程序的遵守等。员工必须提前获得通知,且收集的任何数据必须仅用于实现其原始目的,并妥善保存。